一周为民办事|酒店存消防隐患,长沙县消防大队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 问政长沙县 作者:石倩妮 时间: 2025-08-04 10:05:17(制图/洪雨师)
红网时刻新闻7月21日讯(通讯员 石倩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据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统计,7月14日—7月18日,共受理办理人民网、红网、华声在线等网络问政平台,“微星沙”等微信矩阵群众留言142条,其中咨询求助类30条、投诉类105条、建议类7条,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70%。群众关注热点话题为住房保障类、市场监管类、城市管理类。本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重点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酒店立案调查并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和消费环境的安全底线。
【关键词】
酒店管理、消防安全、火灾隐患
【诉求】
7月8日13时59分,一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反映长沙县某酒店消防控制室长年无人值班,酒店四楼存在三合一场所,走廊未安装防排烟系统,泵房部分设备损坏,防火楼梯间安装有空调主机,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
【处置】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消防大队核实处理。7月10日下午,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经核实,消控室无人值班情况属实,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立案调查;酒店走廊可通过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酒店泵房部分设备损坏,情况属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立案调查;防烟楼梯间内装有空调主机,情况属实,违反《建筑防火通用 规范(GB55037-2022)》第 7.1.8 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该酒店4楼为足浴店,经现场核实,该单位设置员工宿舍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立案调查。
【点评】
消防安全直接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此次长沙县某酒店被查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消控室无人处置将延误初期灭火时机,损坏的泵房设备会导致消防系统瘫痪,楼梯间空调主机更会阻碍人员逃生通道,极易造成安全事故。消防大队迅速立案调查并责令限期整改,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肃追责,更是通过法律手段倒逼责任主体落实安全措施的关键举措。这种“零容忍”执法既能及时消除现存隐患,也能形成震慑效应,促使同类场所自查自纠,从源头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公共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和消费环境的安全底线。
其他案例精选:
网友“4jobk0m”:长沙县蟠龙路锦绣学府小区地下车库公共区域被私人非法占用做了卷帘门。
长沙县湘龙街道:经现场核实,违建情况属实,目前已经拆除该处违章搭建。
网友“夏某”:长沙县某驾校不退钱,不退考试费用。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经协调,考试费已经退还给网友,网友对此次协调表示满意。
网友“36235”:长沙国展路与后塘路交汇的人行道被封。
长沙县黄兴镇:收到留言后,黄兴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将花坛部分拆除,人行道恢复正常通行。
网友“t1se76c”:长沙县黄兴镇某门窗厂诱导客户交定金,不退押金。
长沙县市监局: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表示将退还剩余100元押金。